各位老师:
根据学校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工作统一安排,现将学院2022年专业技术职务(以下简称“职称”)评审工作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审依据
2022年职称评审按照《南京航空航天大学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办法》(校人字〔2021〕9号)和校职称工作领导小组2022年第一次、第二次会议纪要规定执行。
二、基本要求
职称评审围绕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坚持把师德师风作为第一标准,突出教育教学实绩。遵循人才发展规律,克服“五唯”倾向,突出创新质量和实际贡献,重点考察申报者的学术贡献、社会贡献以及支撑人才培养情况。
严格程序,规范操作,通过校外同行专家评议、申报材料公开、评审结果公示、评审全程监督,确保评审工作公平公正公开。
三、评审组织
1.成立学院职称评审工作组和监督组
(1)学院职称评审工作组
组长:周德群
组员:郭清、田苑娜、吴海燕、林溪、林小林
(2)学院职称评审监督组
组长:苏州
组员:邓晶、袁颖
2.基层评审组评审
学院负责学院教师岗位和全职博士后岗位高级职称的推荐评审工作。学校机关党委负责学院管理岗人员申报教育管理系列职称的基层评审;学生工作部会同宣传部负责学工人员、思政党务工作者申报学生思政和思政党务系列职称的基层评审。
2020年第一批起通过学校师资引聘评审引进的上岗研究员和上岗副研究员不参加基层评审。
3.学科组评审
学院负责组织学院教师岗位教学科研和科学研究系列副高级职称的学科组评审工作。
人事处负责组织正高级职称的学科组评审工作。全职博士后、2020年第一批起通过学校师资引聘评审引进的上岗研究员和上岗副研究员参加学校组织的学科组评审,指标单列。
4.高评委评审
学校组织高级职称的高评委评审工作,负责全校各系列高级职称的评定工作。
四、申报要求
1.严把思想政治和师德师风考核,实施师德一票否决制。学院党委对申请人的思想政治表现、职业道德等进行考核;人事处会同相关职能部门对申请人师德师风等情况进行审查。申请人须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和有效性负全责,如申报材料失实,取消其当年评审资格,或撤销其任职资格,并视情节严重程度按照相关规定严肃处理。
2. 实行网上公示制度,进一步加强公示制度,扩大公示范围,加大公示力度。推荐人员名单公示期均为5个工作日,申报材料(含送审代表作)实行评审全程公示制度,自材料审核完成之日公示至评审结果公布(OA发文)之日后一周。
五、关于“代表作”送审
加强同行专家评议,注重标志性成果的质量、贡献、影响,突出评价成果质量、原创价值和对社会发展的实际贡献。申请人可提供近期论文、论著、报告、专利、工作总结、工程方案、设计文件、决策咨询等标志性成果。“代表作”须为任现职以来取得的。如申请人非“代表作”第一完成人或非“代表作”唯一的第一完成人,则需提供文字说明,描述申请人完成内容及对成果的实际贡献,并由该成果排序第一的完成人签字确认。
学校根据申请人所填写一级学科进行送审,申请人所填写一级学科须为我校现有建设学科。正常申报高级职称人员由学校送6位校外同行专家进行评议;破格申报高级职称人员由学校送9位校外同行专家进行评议。
同行评议结果分为“达到”和“未达到”两个等级。有三分之二及以上“达到”为通过评议;未通过者,不进入“学科组”评议。
申请人2022年申请职称系列与2021年一致的情况下,可使用2021年同行专家评议结果。2021年未取得“任职资格”的申请人,今年可再次送审,送审的作表作中,至少有一项是未送审过的成果。
上岗人员可使用近三年的人才引进同行评议结果。如引进时评议结果全部为“已达到”,但送审专家数不足6位,则补送不足专家数;否则按现行政策重新送审。上岗人员可用新的代表作补送或重新送审。
六、高级职称评审程序
2022年高级职称评审采用基层评审组推荐、学科组评议、高评委评定的程序。
1.申报正高级职称人员、申报教学系列人员、全职博士后基层评审组评审
(1)申报对象。申报正高级职称人员、申报教学系列人员、全职博士后。其中,申报教学系列人员和全职博士后(不含长空博士后)基层评审指标单列。上述人员参加学校组织的学科组评审。
(2)个人申报、材料审核和公示。申报人按要求提交个人申报材料,申报材料必须真实准确,规范齐全。相关职能部门和学院对申报成果的真实性和有效性进行审核。审核后的申报材料在“人事信息系统”中公示。
(3)评委遴选。学院成立基层评审组进行推荐评审。评审组由不少于11名具有高级职称的专家组成,其中外单位专家不少于三分之一(校外专家不少于2人)。评委遴选遵循专家回避原则,严格回避申请人的硕士生导师、博士生导师和博士后合作导师。专家学科分布均衡,严控知悉范围。对违反评审纪律的评审专家,及时取消评审专家资格,列入学院专家“黑名单”。
(4)推荐评审,结果公示。申请人须向基层评审组介绍任现职以来的教学、科研和其他工作业绩,答辩现场不允许申请人提供任何其它材料供专家评审参考(有价值材料请在个人申报材料中填写提交)。在学校指标范围内,学院进行评审推荐。评审完成后,将被推荐人员名单在学院网站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报学校学科组评议。
2.申报副高级职称基层评审组评审/学科组评审
学院副高级职称基层评审组评审与学科组评审合并进行。
(1)申报对象。申报副高级职称人员、副高级职称申请转评职称人员。个人申报、材料审核与公示与基层评审组要求一致。
(2)同行专家评议。学校统一组织同行专家评议,申请人可提出同行专家回避申请,申请回避的专家不超过2名。学院审议通过后,提交人事处审核。通过后,学校不再安排回避名单上的专家作为其同行评议专家。
(3)基层评审/学科组评审,结果公示。申请人需向评审组介绍任现职以来的工作业绩,时间不少于5分钟。评委遴选、构成要求与基层评审组评选一致。答辩现场不允许申报人提供任何其它材料供专家评审参考(有价值材料请在个人申报材料中填写提交)。在学校指标范围内,学院进行评审推荐。推荐人员名单在人事处和学院网站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报学校高评委评定。
3.高评委评审
学校高评委对被推荐人进行评定,以无记名投票方式对被推荐人是否具备“任职资格”进行表决。
4.评定结果公布
根据高评委评定结果,人事处行文公布具备任职资格人员名单和取得任职资格时间。
5.专聘研究员、专聘副研究员推荐
本年度学院专聘研究员、专聘副研究员将根据学校下达指标,按照学科组评审得票结果,从高到低,依次推荐。如票数相等人数超过下达指标,则由学院教授委员会按照剩余名额对票数相等人员进行评审,评审结果由学院党政联席会议审议通过后推荐。
七、评审投票规则
各级评审中,均以无记名方式进行投票表决,投票环节不得进行预投票,最多进行三轮投票。
具投票规则如下:(1)差额评选:在投票轮次不超过三轮的限制下,被推荐人所获同意推荐票数超过到会人数二分之一且在指标范围内为有效。(2)等额(或不设淘汰指标)评选:被推荐人所获同意推荐票数达到到会人数三分之二为有效,且仅进行一轮投票。
获得合格票数的人数超过指标时,以得票多者为通过。如遇票数相等不能确定推荐人选时,应就票数相等的人员再次投票,以得票多者通过。
获得合格票数的人数少于指标时,剩余的指标进行下一轮投票。新一轮投票时,根据上一轮投票时得票多少的顺序,按照剩余指标的2倍确定候选人名单,如遇候选人数低于剩余指标数的2倍,则全部候选人参与下一轮投票;如遇因票数相等不能确定候选人名单,则票数相等人员均纳入候选人名单,参与新一轮投票。
投票结果应包括每位申请人的所有轮次得票情况。
八、监督检查与投诉举报处理
学院职称评审监督组负责对学院职称评审工作监督和检查,包括是否按照备案的评审工作方案开展工作,排除利益相关方、工作连带方的干扰;在评审中是否有违纪违法行为,对教师反映比较强烈的问题是否妥善处理等。
职称申报材料(含送审代表作)实行评审全程公示制度,自材料审核完成之日公示至评审结果公布(OA发文)之日后一周。公示期内如有异议,可以书面或邮件等形式向学院监督组或人事处反映问题;如有涉嫌违规违纪问题,可向校纪委/监察处反映。学院监督组接到内部投诉举报和学校转办的投诉举报信件后,将逐一登记,认真调查,及时反馈。学院监督工作电子邮箱:officecem@nuaa.edu.cn。
九、工作安排
5月20日前 | 学院完成申报正高级职称、申报教学系列人员和全职博士后基层评审组评审; 提交《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申报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人员代表作送审名册》纸质版报送人事处。上述表格由系统生成,《评审表》必须使用A4纸正反面打印,申请人签字确认,学院审核签字、盖章。 |
6月22日前 | 学院完成副高级职称基层推荐评审/学科组评议工作。 |
6月30日前 | 校高评委完成评定工作。 |
具体时间安排如有变化,以人事处通知为准。
十、其他
1.高级职称的评审费400元/人,送校外同行专家评审费600元/份,中级职称评审费200元/人。
2.纸质材料按工作进度时间结点提交学院党政办公室(学院楼613室)。
3.相关文档详见人事处网站“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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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5月16日
学院地址:江苏省南京市江宁区将军大道29号
邮政编码:2111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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